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吗?(可以追缴15年前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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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吗?

1、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吗不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但是可以补交。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如果社保征收机构在10年才发现的,也可以依法进行追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3、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吗 社会保险方面中断以后再入保险,可以进行补缴。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法定强制追缴时效为两年。所以不能够追缴十年前的养老保险。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4、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是有权追缴10年前的社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用人单位的存款账户,并且可以在其他机关、机构的协助下,通过申请其采取划拨、扣押、查封、拍卖等办法来追缴社保。

5、一般是不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社会保险方面中断以后再入保险,可以进行补缴。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法定强制追缴时效为两年。所以不能够追缴十年前的养老保险。

6、年前的社保一般是不可以追缴的,但是可以补交。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如果社保征收机构在10年才发现的,也可以依法进行追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吗?辞职后个人如何缴纳社保?

1、社会保险方面中断以后再入保险,可以进行补缴。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法定强制追缴时效为两年。所以不能够追缴十年前的养老保险。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如果在社会保险中断后重新参保,可以补交。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法定强制追缴时效为两年。所以不能够追缴十年前的养老保险。

3、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是有权追缴10年前的社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用人单位的存款账户,并且可以在其他机关、机构的协助下,通过申请其采取划拨、扣押、查封、拍卖等办法来追缴社保。

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吗

1、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吗不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但是可以补交。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如果社保征收机构在10年才发现的,也可以依法进行追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3、可以追缴10年前的社保。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4、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吗 社会保险方面中断以后再入保险,可以进行补缴。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法定强制追缴时效为两年。所以不能够追缴十年前的养老保险。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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