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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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咨询电话:公积金业务咨询请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或政府热线12345。

【塘厦办事窗口】东莞市塘厦镇爱民街3号塘厦镇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是为了提升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便捷性而于2008年9月26日成立的。这个办事处位于常平、塘厦、虎门三镇,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审核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包括提高和降低的情况。 参与单位名称变更或注销,以及缴存基数调整的审核过程。

为了进一步方便全市缴存单位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2008年9月26日,公积金中心在常平、塘厦、虎门三镇设立的办事处同时成立运作。2014年6月,中心内部机构调整后成立了南城办事处。2014年9月15日,中心又在石龙镇增设了办事处。 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如下: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降低的审核。

为了进一步方便全市缴存单位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2008年9月26日,公积金中心在常平、塘厦、虎门三镇设立的办事处同时成立运作。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如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封存、启封、转移的审核,并进行记载。

东莞公积金提取有网上办理、线下办理两种方式:网上办理流程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受理:申请人已临柜创建档案,予以受理;申请人未临柜创建档案,不予受理。审查:受理后,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1、首先,管理中心负责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确保公积金管理的有序进行。(公积金管理计划)其次,他们负责记录每位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保障信息的准确无误。(公积金记录与监控)接着,中心承担公积金的核算任务,确保每一笔资金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负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等工作。 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教育培训,指导各单位和个人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 负责检查住房公积金缴存缴纳、提取等情况,督促各单位按照规定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3、对职工的公积金提取、封存、启封和转移进行严格的审核,并进行相关记录。 参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初审,负责贷前、贷中和贷后的管理工作,将审批后的资料提交至中心。 协助受托银行处理贷款的抵押手续,确保贷款流程的顺利进行。 协助中心执行公积金的归集、催缴和稽查执法工作,确保合规性。

4、一)综合科承担着关键职责,包括文秘、行政、人事、财务、信访管理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维护,同时负责公积金管理政策的研究与宣传工作,确保各项后勤保障的顺畅运行。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科室,5个办事处,主任1名,副主任3名。

6、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如下: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降低的审核。单位名称变更或注销、缴存基数调整的审核。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核,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初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封存、启封、转移的审核,并进行记载。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是为了提升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便捷性而于2008年9月26日成立的。这个办事处位于常平、塘厦、虎门三镇,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审核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包括提高和降低的情况。 参与单位名称变更或注销,以及缴存基数调整的审核过程。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东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机构,成立于2000年1月。它负责组织实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负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等工作,是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核心机构。

首先,管理中心负责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确保公积金管理的有序进行。(公积金管理计划)其次,他们负责记录每位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保障信息的准确无误。(公积金记录与监控)接着,中心承担公积金的核算任务,确保每一笔资金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有五个职能科室,由主任1名和副主任3名领导,其人员经费由财政部门拨款支持。具体职责如下:(一)综合科承担着关键职责,包括文秘、行政、人事、财务、信访管理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维护,同时负责公积金管理政策的研究与宣传工作,确保各项后勤保障的顺畅运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三联大厦五楼。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个负责管理和运作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的机构,旨在为东莞市职工提供一个安全、有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环境。该中心致力于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服务,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6楼。3楼:公积金办事大厅。5楼:归集管理科、综合科。6楼:资金运作科、核算科。建造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交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其中,房屋已建造完成的,另应提交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中心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6楼 业务指南内的相关表格可到网站下载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住房公积金承办网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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