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1、南京市社会保险条例中对养老保险的规定有哪些
- 2、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 3、深圳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 4、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 5、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2021修订)
- 6、中国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南京市社会保险条例中对养老保险的规定有哪些
南京市根本就没有规定过《社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中对于养老保险的规定是,参保人到退休年龄后累计缴纳社保费的时间不够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满15年,参保人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依法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对养老保险的规定是,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缴纳养老保险期限满15年,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参保人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同时在退休年龄改革中引入弹性机制,可考虑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规定可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但养老金待遇与退休年龄挂钩。测算表明,延迟退休年龄可有效改善城镇劳动力的供给状况,增加城镇适龄(退休年龄以下)劳动年龄人口,延缓其比重下降趋势。
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停止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补足社会养老保险。老固定劳动合同工,包括长期临时工在计划中,临时工在城市户籍,以及那些没有参保或者停止缴费的,可以补养老保险。
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因为养老保险木有交满15年。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厦府[2010]395号)已经公布,该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3、《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4、可以。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5、根据地区不同补缴的条件也是不一样的,在厦门是需要缴纳满10年以上之后才能一次性补齐至15年的。
深圳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领取条件 达到国家退休年龄或符合退职条件。 市民户籍员工:1992年7月31日前工作,缴费年限满10年;1992年8月1日后工作,需满15年。非市民户籍员工需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办理流程 符合规定条件的员工,需向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养老金,经审核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条 参保人不得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在市外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经本人申请,可不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居民养老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所指的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鼓励、支持企业和员工参加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按照《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的范围对象,以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为参保重点,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在巩固基本全覆盖成果的基础上向全覆盖推进。
养老保险不一定要连续缴纳,是可以中断的,但是想在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需缴纳够足够的年限,且退休发放的养老金是根据其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来确定的,断缴必然会造成缴费年限和金额的下降。
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可自由选择; 集体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 政府补贴:政府需对浙江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给予50%的补贴,补贴不得低于每人每年30元。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2021修订)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和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养老保险包括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
2、深圳经济特区于2012年10月30日,经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这一条例旨在规范和保障企业员工的养老保险权益,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一重要法规的出台,是对原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修订与替代。
3、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是一部于1998年10月27日由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要法规。这一条例的出台,旨在规范和保障深圳特区企业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权益。
4、目前,我市企业已退休人员达15万人,平均养老金为每月2268元。据悉,新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将变化。在目前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员工个人账户为缴费工资的11%,剩余的2%计入共济基金。
5、这个并不是建了1/3,而是他的计算方式不同了,计算方式不同,基本上也是可以认为是降低费用了。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条例概述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在退休后能够维持基本生活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该条例明确了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资金筹集、管理运营、待遇发放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和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对于48岁才开始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男性在60岁退休时,由于缴费年限不足,可能无法享受到完整的退休金。女性面临的情况更为复杂,同样需要补缴年限。在这种情况下,你有多种选择。首先,可以尝试与当前单位进行协商。
社会养老保险法实施细则: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统筹养老金,一般会按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来发放。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交费不满十五年的,可以延长交费到满十五年为止。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交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法律客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年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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